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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43.2%
-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情况。据统计,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为14239.7亿元,同比增长43.2%。
受房地产市场影响,2009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速前慢后快。其中,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减少19.7%,下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110.9%。分地区看,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的2/3左右来自沿海地区。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合同总价款为15910.2亿元,实际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占合同总价款的89.5%。实际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出让合同总价款存在约1700亿元的差距,主要是分期缴纳所致。 2009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440.63亿元,比2008年增长42.6%;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43亿元,比2008年增长13.4%;市、县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23.11亿元(上缴中央财政274.94亿元,上缴省级财政648.17亿元),比2008年增长44.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12732.96亿元,比2008年增长43.5%。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总额为12327.1亿元,比2008年增长28.9%。全国土地出让收支结余1912.6亿元,按规定将被划转到2010年。 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的支出为4985.67亿元,占支出总额的40.4%;用于土地开发的支出为1322.4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10.7%;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为3340.9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27.1%;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为433.1亿元,占支出总额的3.5%;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的支出为194.91亿元,占支出总额的1.6%;用于土地出让业务的支出为86.8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0.7%;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支出为187.1亿元,占支出总额的1.5%;用于耕地开发、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的支出为477.5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3.9%;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为107.25亿元,占支出总额的0.9%;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安置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的支出为1191.17亿元,占支出总额的9.7%。
时间:20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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