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新闻资讯 |
督察制度从城乡规划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延伸
-
3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长姜伟新在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上表示,今后将全面推行城乡规划督察制度,逐步构建完善的、覆盖全国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体系。
-
-
已向51个城市派出督察员
-
- 姜伟新说,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强化层级监督、实时监督和专家监督,建立反馈快速、处理及时、防患于未然的监督机制。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分4批向51个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出了68名督察员。自2006年以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共发出督察建议书、意见书82份,调研报告和简报200余份,多次制止了违法违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用3年时间,将部派规划督察员的派驻范围扩大到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所有城市,将省派规划督察员工作覆盖范围扩大至所有地级市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此外,地级以上城市要向其所辖独立行使规划编制管理权的县城和历史文化名镇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体系。 仇保兴表示,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目前已有较大进展,初步建立了城乡规划层级监督机制,及时制止了侵占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资源,破坏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等违法违规行为,较好地维护了城市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
-
-
重点稽查领导批办案件
-
-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司局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稽查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
围绕保障民生、促进政策落实、规范市场秩序等做好案件稽查工作。重点稽查领导批办案件和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点任务的案件。
-
-
今年再派17名部级督察员
-
-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将召开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部署2010年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员的监督作用。
制订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方案。在现有基础上,用3年左右时间将城乡规划督察员派往所有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做好第5批城乡规划督察员的派遣工作。今年再向17个城市派遣17名督察员,将部派规划督察员城市增加到68个,将部派督察员人数增加到85名。 加大规划督察力度,及时制止侵占公共绿地、损毁历史文化街区、侵占风景名胜区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指导意见》。
-
-
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
-
- 《工作要点》要求完善协同稽查执法工作机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联动,及时交流信息。
健全案件线索移送、移送备案、办案协查、预防合作机制,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探索建立案件查处情况内部通报制度。 进一步推动省级稽查制度建设,落实稽查执法工作责任,健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全国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体系。 建立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及时制止挪用、侵占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督查工作。
时间:2010/3/29
浏览次数:619 |
|